你说现在有些人啊,一生气就爱拆东西,拆围挡、拆道闸,甚至还有拆自己档案的,他们到底图个啥呢?或者说,压根就没想过后果有多严重?这“故意拆挡案”的结局,可真不是赔点钱就能了事的,搞不好后半辈子都得搭进去。今天咱们就唠唠,这冲动一伸手,最后得用啥来买单。
其实啊,这个“拆挡”我觉得得分成两种情形来看。一种是物理意义上的拆除、毁坏,比如你看哪个工地的围挡不顺眼,给它划了、推了;或者觉得小区道闸碍事,徒手给它掰断。另一种呢,是针对个人重要文件档案的拆开,比如那份装着你自己前程的个人人事档案袋。虽然拆的对象不同,但背后那种“故意”的心态,以及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,还真有得一比。
先说说拆那些实物东西吧。像围挡、道闸这类,明摆着是别人的财物。你手痒痒给破坏了,首先跑不掉的就是民事赔偿,得照价给人修好或者赔钱。但这往往只是开始,更麻烦的在后面。如果造成的损失数额比较大(比如超过5000元),或者干了三次以上,或者纠集了三人以上公然去干,那事态可就升级了,很可能涉嫌“故意毁坏财物罪”,这就成了刑事犯罪。到时候,可就不是光赔钱就能解决,很有可能要面临判刑坐牢。比如有个案例,有人因为围挡挡了路,直接雇人把一百多米长的围挡给切割损坏了,鉴定价值三万多,虽然赔了钱也拿到谅解,最后还是被判了刑,不过是缓刑。还有小区业主因为停车费问题不爽,把停车场道闸杆给掰了,损失七千多,主犯也被判了拘役。你看,为了一时之气,留下个犯罪案底,值得吗?
那我们怎么判断是不是构成这个罪呢?这里面有个关键点,就是法律上认定的“故意”。不是说只有深仇大恨才算故意,只要你明知这东西是别人的,也知道你的行为会弄坏它,还放任甚至希望这个结果发生,那基本就跑不了了。就像那个汽修店老板,因为货车挡门,就用扎带把人家刹车气管捆死,他可能只是想给司机个“教训”,但作为懂行的人,他应该知道这可能导致刹车失灵出大事,这种心态就被认定为“间接故意”,最后可不是按普通纠纷处理,而是涉嫌更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了。
再说回拆档案这个事。哎呦,这个的危害性,可能不像直接破坏财物那样立马看得见损失多少钱,但它对你个人前途的打击,有时候甚至是毁灭性的、用钱都弥补不回来的。个人档案这东西,记录了你从小到大的学习、工作经历,是组织上考察你这个人的重要依据。档案一旦被私自拆开,特别是你自己拆的,档案管理单位就有充分理由怀疑你篡改了里面的材料,这个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就大打折扣了。他们很可能因此拒绝接收你的档案。这下麻烦就大了,档案变成“死档”或者“废档”,你想想,以后考公务员、考研(影响政审)、落户口、评职称、甚至办退休,这些人生大事哪个不需要调档审档?到时候真是叫天天不应,叫地地不灵。之前不就有个新闻,母亲私拆了女儿的档案,虽然出于好心或许,但实实在在是坑了孩子,差点把女儿的前程给毁了。
所以你看,无论是拆外在的实物,还是拆自己的档案,这“故意拆挡”的结局,轻则赔钱、行政处罚(比如拘留),重则坐牢、前途尽毁。核心就在于,你动了不属于你自己的东西,或者动了但会引发严重连锁反应的东西,还带着那么点“我就要这么干”的念头。
那有人可能会问,如果我就是不小心弄坏的呢?或者像那个拉围挡的案例里的梁某,他自己觉得只是受雇去拉货,并不知道围挡是非法拆下来的,这种情况咋算?这就是“故意”和“过失”的区别了。法律得讲证据,要综合看你有没有合理的理由不知道,行为是否符合常理。如果不具备故意的心态,可能就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,但该赔的钱一般还是得赔的。
最后聊聊我自己的看法吧。我觉得吧,现在社会压力大,谁都有上火憋屈的时候。车位费贵、路上被挡、档案手续麻烦……这些都理解。但解决问题的方式,绝对不应该是用手去“拆”掉那个让你不爽的实物或者规矩。你得知道,那堵“墙”背后,连着的是法律的红线和你自己的人生。有纠纷,找物业协商、找社区调解、甚至去法院起诉,路子有很多,虽然慢点,但稳妥啊。千万别想着“法不责众”或者“赔点钱就行”,法律对“故意”行为的惩罚,往往比你想象的要严厉。记住一句话:拳头和钳子解决不了问题,只会给你带来更大的问题。希望咱们都能做个明白人,遇事冷静点,想想后果,千万别因为一时冲动,拆掉了自己本该安稳的未来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