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说现在老百姓办事有时候觉得挺纳闷的,明明这个事儿看起来挺简单的,但就是得跑好几个部门,这个批完那个批,好像谁都能管,又好像谁都不管。其实这种情况,很可能就跟“政府越位”有关系。那政府越位到底是个啥意思呢?简单说,就是政府这只手伸得太长了,干了不该自己干的事儿,管了本来应该由市场、企业或者社会自己就能解决好的问题。这就好比足球场上的越位犯规,球员跑到了不该在的位置上。
要搞懂政府越位,咱们得先看看它都有哪些常见的“表演形式”。你知道吗,这个越位还挺复杂的,有时候是“上下越位”,比如一个乡镇政府,本来只有县级以上政府才有权处理土地权属争议,它却自己出手了,结果在行政诉讼里吃了败诉。还有“左右越位”,一个部门干了另一个部门的活儿,比如公安机关在办理户口时,去认定本应由民政部门认定的收养关系,这就有点超越自己的审查范围了。更让人头疼的是“辖区越位”,一个地方的官府管了别人地盘上的事,比如为了破案数字,把在外省赌博的人抓回来,还虚构是在自己辖区犯的事。另外还有一种“程序越位”,就是“先上车后买票”,手续还没办齐全呢,行为先做出来了,比如某些地方审批手续不全就大量征地。
除了上面这些,政府越位在和经济、社会打交道时表现得就更明显了。比如政府和企业不分家,有些地方政府习惯性地去插手企业的经营决策,甚至变相经营公司,让人家企业没法真正自主经营。行政审批过多过滥也是个老大难问题,什么都要审批,好像不审批市场就一定会乱套一样,这其实限制了市场的活力和效率。还有些地方政府和社会中介组织、事业单位的关系也理不清,直接介入它们的内部管理,使它们成了政府的附属物。
那么,政府越位和咱们常听说的“政府缺位”、“政府错位”又有什么不一样呢?我给大家简单捋一下。政府越位,核心是“不该管的也管”,手伸得太长。而政府缺位呢,正好反过来,是“该管的没管好”,比如一些本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,像生态环境保护、必要的基础设施、完善的社会保障等,政府却投入不足或者没充分尽职尽责,出现了“真空”。政府错位则更像是内部职能乱了套,你干我的事,我越你的权,或者该管的事没能力管好,乱用权力。简单打个比方,越位是裁判员下场踢球了;缺位是裁判员该吹哨的时候看不见人;错位就是裁判员和边裁职责不清,互相打乱仗。
政府越位这事儿,危害可真不小。首先它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,你想想,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,这比赛还能公平吗?其次,它大大增加了社会的运行成本,企业开办时间漫长,要应对各种复杂的审批链条和标准,耗费大量精力。更重要的是,它削弱了法律的权威,因为一些“越位”行为本身就可能缺乏法律依据,或者属于“超照经营”。甚至有些极端情况下,政府越位会直接干预司法,比如曾经有案例显示,某些地方政府会就具体案件向法院发函,提出诸如“慎重量刑”等请求,这就有行政权力干预司法审判的嫌疑了。
说到这里,可能你会问,那为啥明明知道有这么多问题,政府越位还老是发生呢?原因挺复杂的,有些是观念没转过来,还习惯于过去那种大包大揽的计划经济思维;有些可能和部门利益、甚至是个别人的政绩观有关系,觉得权力在手心里才踏实;还有就是制度层面,有些法律法规之间可能存在冲突,或者有些过时的条款成了改革的“绊马索”。
知道了问题和原因,那咱们该怎么避免或者纠正政府越位呢?我觉得关键还是要朝着法治政府、有限政府、服务型政府的方向努力。具体来说,得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,明确划定政府的权力边界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要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重点是减少那些不当的审批,比如碎片审批、越位审批、过度审批和嫁接审批,真正为市场和社会松绑。还有就是要强化监督和问责,不仅政府内部要练好“内功”,更需要外部的力量,比如人大、司法机关、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和倒逼。当然,这需要一个过程,不可能一蹴而就。
说到底,理解政府越位不仅仅是为了明白一个概念,更是为了看清楚政府和市场、社会的边界应该在哪里。一个好的治理模式,应该是政府、市场、社会各归其位,各负其责。政府的手该收的时候要果断收回来,该伸出去的时候(比如提供基本公共服务、维护公平竞争环境)也要坚强有力。只有这样,整个机制才能更顺畅地运转,咱们大家办事也才能更顺心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