咱们有时候看一些新闻或者评论,会听到有人说政府管理存在“越位”、“错位”、“缺位”的问题。这仨词儿听起来挺像的,但实际意思差别可不小,搞清楚了才能明白很多政策讨论背后在说啥。简单来说,这都是用来形容政府职能履行出了偏差的说法,但具体偏在哪,那可就不一样了。
先打个比方,这就像一场足球赛,每个球员都有自己的位置和职责。“越位”就好比是你一个后卫,老跑到前锋的位置上去抢球射门,干了不该你干的事儿;“错位”呢,像是守门员不好好看守球门,反而总想冲到中场去组织进攻,把自己该干的给忘了,或者没干好;而“缺位”最直接,就是球门前面空无一人,该守门的时候找不到守门员了。这么一想,是不是感觉具体了一些?
那在政府的实际运作里,这几种情况具体是啥样呢?“越位”,通俗讲就是“管了不该管的事”,超越了法律给的权限,手伸得太长了。比如,某个街道办成立个“招商引资领导小组”,直接指定哪个企业必须入驻某个商业项目,甚至还参与利润分成。这就明显是“越位”了,因为具体的企业经营和商业决策,本应该由市场主体自己根据情况来定,政府的作用更多是制定规则、维护公平环境,而不是直接下场去干预甚至赚钱。这种“越位”可能会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,有时候还容易滋生腐败。
接着是“错位”,这个有点像是政府部门内部的“职责混乱”。指的是不同政府部门之间把各自的职能搞混了,A部门干了本该B部门干的活。比如说,环保部门的核心职责是环境监测、污染防治,但如果它跑去对企业的具体经营行为(像产品定价、市场准入这类本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管的事)进行过度干预,那就是一种“错位”。结果可能是环保部门自己的主业没抓好,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也被搅乱了,老百姓办事也会觉得摸不着头脑,不知道到底该找谁。
最后这个“缺位”,可能最容易理解,就是“该管的事没去管”,或者没管好,出现了职能上的空缺。举个例子,某个地方的食品加工小作坊长期无证经营,卫生条件很差,但市场监管部门因为种种原因(比如觉得“执法力量不足”),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管和处罚,结果导致了食品安全事故。这就是典型的“缺位”,该履行的市场监管职责没有落实,最终受损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政府的公信力。在一些农村地区,养老服务设施匮乏,老年人有迫切需求但政府没有及时引导或投入资源去建设,这也是“缺位”的一种表现。
说到这里你可能要问了,那为啥会出现这些情况呢?原因可能挺多的,比如有时候权力边界在法律上规定得不够清晰,或者部门之间协调机制不顺畅,也可能是一些地方为了追求所谓的“政绩”而冲动行事,当然也可能存在懒政怠政的思想在作怪。
知道了这些概念,那该怎么尽量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呢?关键的一点在于坚持“权责法定”。就是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,把政府的机构设置、职能范围、权限大小、运行程序和相应的责任都明确下来,做到“法定职责必须为,法无授权不可为”。现在常提到的“权力清单”、“责任清单”这些,就是为了给政府权力的运行划出清晰的跑道,告诉你哪些必须做,哪些不能碰。同时,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各种监督,包括人大监督、司法监督、舆论监督等等,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,也很重要。
其实吧,我觉得理解越位、错位、缺位这些现象,最终是想让政府的运行能更规范、更高效、更贴近老百姓的实际需要。一个好的治理状态,应该是政府、市场、社会各自在合适的位置上发挥应有的作用,既不胡乱伸手,也不甩手不管。虽然现实中完全避免这些问题挺难的,但能有这些概念去观察和思考,本身就是一个挺重要的开始。希望这些零零碎碎的介绍,能帮你对这些词儿有个大致的把握。





